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工作服务 > 高温补贴 > 苏州地区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苏州地区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4-02-28 00:01:44 浏览:1085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苏州地区高温补贴标准,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工作应当享受高温补贴,苏州高温补贴从6月发放到8月底,单位可以一次性发放4个月补贴,也可以按月发放高温补贴,苏州发放标准按照一线工作人员每月200元,车间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发放高温补贴130元。

苏州地区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苏州地区高温补贴标准 ,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工作应当享受高温补贴,苏州高温补贴从6月发放到8月底,单位可以一次性发放4个月补贴,也可以按月发放高温补贴,苏州发放标准按照一线工作人员每月200元,车间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发放高温补贴130元。

一、苏州市高温费标准

江苏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发放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实习生、劳务派遣员工。

发放标准:

1、车间主任及助理(不含)以下一线员工、室外保洁员、保安、厨师高温作业人员(室外或室内高温现场),200元/月/人

2、车间主任及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内操、行政职能人员、室内保洁、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非高温作业人员(室内非高温现场),130元/月/人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2017年6月至9月,共4个月。在此期间离职、请事假、旷工或负工伤的员工,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以在岗有,离岗无为原则。

发放形式:

以防暑降温为目的,原则上以实物形式发放,具体发放形式以综合管理部通知为准。

苏州今年的高温费标准与江苏省同步,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分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

对于一些企业利用清凉油、凉茶、西瓜等防暑降温福利来冲抵高温费的行为,市人社明确表示:这是不允许的。另外,从去年5月1日开始,  江苏将高温费纳入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单位若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就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高温费的计算,省里在有些方面没有具体的细则。但是每年高温期间,我们都会组织专项检查。”去年,市人社局在对1222户用人单位的检查中,就曾为537名劳动者补发了高温津贴37.7万元。

在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里安排露天工作的,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分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

综上所述,苏州地区高温补贴标准 依据江苏省劳动合同规定,单位应当依法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按照出勤天数计算,高温补贴应当以现金形式发放,单位发放的降温饮料等不能作为高温费,露天作业温度达到35度以上,或者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到33度以下,应当发放高温补贴。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工作服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