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婚假规定是怎样的?
时间:2024-02-25 23: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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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此外,一般情况下,对于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根据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取消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各省份关于婚假产假的规定也有了相应的调整,这也是大多数人所关注的劳动福利问题。那么,福建婚假又有哪些新的变动呢?下面我们一起跟着律图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福建婚假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此外,一般情况下,对于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二、福建省产假规定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产假也随之延长,而且婚假、产假期间都是带薪休假,产假期间对于男方也给予了一定的照顾期,这极大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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