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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

时间:2024-02-27 14:02:05 浏览:1095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6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

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职工来讲,要是自己怀孕生产或配偶怀孕生产的,则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报销生育所支付的费用。当然,在不同的地区,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数额不同,今天我们一起看一下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吧。

一、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二、上海的女职工怀孕生产享受什么待遇

生活津贴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

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

(二)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三)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医疗补贴标准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要是在上海地区工作的女职工怀孕生产或者男职工的配偶怀孕生产的话,则可以就生育的支付申请进行报销。至于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上文作出了简要的介绍。同时在怀孕期间女职工还能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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