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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房只写对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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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6 · 1799人看过
导读:关于婚前购房仅列一方姓名是否为共有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婚前购房且已全款或贷款还清,通常视为个人财产。若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即使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买房只写对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买房只写对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前购房仅列明一方姓名能否归类为共有财产的问题,具体的回答应当依据实际情形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如果在婚前购房之时仅列明了一方姓名且曾经在婚前成功偿还相关贷款或完成全额付款购房行为的,那么该房产就可当之无愧地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其次,在婚前一方与房地产销售商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时,仅以个人的财产作为首付并且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进行购房,然而在婚后却需要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去负担银行的贷款还款责任,若此时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义之下,该不动产便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前买房子能写双方的名字吗

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

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同时,共有关系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属于共同财产。

但婚前买房,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并在结婚前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且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名下的,不论房产证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取得,房产均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前买房只写对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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