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关于在解除合同之后,企业应如何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第三十六条内容,如雇主及求职者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便可正式解除工作关系。
而在第四十六条中,则阐述了如下情形应该得到经济补偿:
1.根据本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职责工契关系;
2.在第三十六条所指情况下,由雇主向求职者正式发出解除职责工契的通知,同时与求职者进行平等协商并最终解除此种关系。
此外,依据第四十七条所述,经济补偿将按照求职者在该企业驻留的实际工作年限来定,每满一年就支付一倍的月薪作为赔偿;若在六个月到一年之间,则以一年的金额作为计算标准;但是如果不足六个月的话,则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可。
因此,作为企业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承担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若企业未能履行该项义务,被解雇员可依附上述补偿标准向上司提出申诉索求补偿权益;若企业坚持拒绝支付补偿金,被解雇员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起申诉,请求裁决企业支付此项补偿费用。
相关的仲裁费用为10元人民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单位要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办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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