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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子可以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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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3 · 1274人看过
导读:国有土地房产的转让过户,取决于土地证的性质。 土地证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 划拨用地不能直接转让,需转为出让用地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转让。 而出让用地则具备合法转让条件,只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一定手续费。 因此,国有土地房产能否转让过户,需根据土地证的性质来判断。
国有土地房子可以过户吗

一、国有土地房子可以过户吗

具体而言,需依据土地证的性质进行判断,因为国有土地证主要区分为两大类性质,即划拨用地和出让用地。

划拨用地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具备转让资格,若要实现转让,则必须缴纳相应费用将其转化为出让用地性质。

而对于出让用地来说,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这类土地具备合法转让条件,仅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相关部门即可完成过户手续,且只须支付数百元不等的手续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国有土地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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