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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出资房产登记一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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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887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双方出资房产登记一人名下,可以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双方出资房产登记一人名下

双方出资房产登记一人名下可以,双方可自愿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双方出资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一般作为共同共有处理,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判定。婚后双方出资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双方出资房产登记一人名下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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