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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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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666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是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违反本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下,需要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额外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二、用人单位以什么理由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提出辞退,并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要注意,由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不包括在内。

(二)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员的。

(四)劳动合同期届满。

(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单位是《劳动合同》法中第37条的主要内容。在没有提前通知单位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是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的。若是单位提出解除合同,那么单位也是需要提前通知到劳动者,没有通知的,劳动者除了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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