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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丢失证明怎么办?

时间:2024-03-04 01:40:28 浏览:404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集体户口丢失证明需要本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集体或首页原件,或者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当地的有关机关来出具丢失的证明之后,就可以完成补办的手续,到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来申请补办即可。
集体户口丢失证明怎么办?

一、集体户口丢失证明怎么办?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相关规定,集体户口那张单页纸丢失了,需要本人持身份证、集体户首页原件或者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集体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

首先要满足落户条件,满足了之后,到单位去拿着集体户口的那页,到要落户的派出所那办理落户申请,拿到了申请之后,就带着落户许可和集体户口页到集体户口的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再到要落户的派出所落户。

区别一: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已属于武汉市常住户口。因此迁移户口不受落户政策的限制。

区别二:学生集体户口是不能在武汉市内任意异动的。

区别三:户籍挂靠在人才市场的武汉市集体户口,若毕业后两年内同在汉企业签署就业协议,只需购买一套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所(新房需“两证”齐备,二手房除需房屋“两证”齐备外,还需确认原户主已将户籍迁出该房屋所在地),便可将集体户口从人才服务机构迁出,落在其所购房屋名下,并向所在辖区公安部门递交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申请。这里所说的“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既没有面积限制也没有价格限制,既可以是商品房也可以是二手房。

注意:中心城区的集体户口不能迁往远城区,远城区的集体户口也不能迁往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户口与远城区户口不能互迁。所以在买房时,也需要考虑这个因素。

二、户口迁出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对不符合迁出登记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2、迁户口程序中规定有:在迁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中注明迁往地的详细地址和时间。对全户迁移的要收缴《居民户口簿》,并予以销毁。

3、签发《户口迁移证》,交申报人核对。

4、填写《迁出登记表》。

5、收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有关凭证材料,存档备查。

6、将注销后的《常表》按规定另册保存备查。

公民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不迁或迁出后未落户又返回原居住地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问明情况后,对理由正当的,凭原《户口迁移证》恢复常住户口,收回《迁移证》附载原存根上,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的原因,注销迁出登记。

公民因故延期而使迁移证超过有效期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文明情况后,可补发新的迁移证,原证收回并附在原存根上作废。

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之间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的,比如说集体户口发布的就是户口卡,如果说集体户口丢失的话,是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到辖区内的派出所来重新办理的,但是必须要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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