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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施工合同备案主管部门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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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508人看过
导读:施工合同备案的主管部门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施工合同后,需要在一周内携带合同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到工地所在地的建委去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否则建筑工程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洛阳施工合同备案主管部门是哪里?

一、洛阳施工合同备案主管部门是哪里?

在建设局业务受理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施工合同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合同备案是指当事人签定合同后,还要将合同提交相关的主管部门登记。合同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也就是即使合同没有备案,当事人签定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国家要求备案的合同有,商标许可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等。

合同备案需要的材料:

1、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2、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6、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需要提供合同的正式文本,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承包合同复印件,招标工程还需要提供招标文件,非招标工程应该提交工程预算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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