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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社会保险查询方式有哪些

时间:2024-02-20 14:36:52 浏览:470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菏泽市查询社会保险的方法是直接到社保中心查询,可以在当地社保中心的业务网站上查询,还有一种简单的查询方法,就是直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查询当地的社保政策,总而言之,查询社会保险的方式有很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用哪一种方式。
菏泽市社会保险查询方式有哪些

一、菏泽市社会保险查询方式有哪些?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百不清楚,可以度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容信息查询。

二、社会保险有哪些?

(一)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二)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三)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四)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三、缴纳社会保险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国家只是强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各地的社保政策肯定是有差别的,比如说社保的缴费基数问题,可能各省份每年都会适当的进行调整,不会在网上操作的这些市民,只能自己到社保中心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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