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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社保局证明应该怎么开

时间:2024-03-03 05:43:41 浏览:1175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社保证明一般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去办理,现在各省份开社保证明的政策都不一样,在绝大多数的省份,都可以直接在社保局的办事大厅上打印社保证明,开社保证明的前提条件是自己有参加社会保险。
通常社保局证明应该怎么开

一、通常保局证明应该怎么开?

1、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要同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2、凭借社会卡、本人身份证,通过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如果单位需要盖章的,可以要求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3、如果你所在的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证明的,这时候就需要单位给开相关的证明文件;参保人可以拿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局的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也可以凭借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

二、社会保险的征缴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对于很多外地务工人员来讲,如果要在当地买房,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开社保证明,开社保证明的操作方式非常的简单,自己可以先到当地社保局去咨询一下,如果可以打印,直接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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