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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