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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口头被辞退还要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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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5086人看过
导读:单位口头被辞退还要去上班,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单位职工可以要求出具书面证明,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劳动法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在15日内为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单位口头被辞退还要去吗?

一、单位口头被辞退还要去吗?

1、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出具书面证明。

2、 对公司口头辞退,职工应要求出具书面证明。公司不出具的,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在公司出具书面证明之前,应 正常出勤,防止公司不承认口头辞退按旷工处理,职工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出勤公司不考勤或者不安排工作的,应自己设法保留相关证据

二、《劳动合同法

1、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收集证据,公司的辞退通知和劳动合同等; 到社保局申请,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各种证据复印件等,列明要求和证据清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如下规定:

1、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2、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3、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清全部工资,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判处责任,劳动者不服单位决定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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