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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50吗

时间:2024-03-01 07:50:01 浏览:370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不一定是50年,根据不同的类型对于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等,具体情况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处理,避免出现认定错误的情况。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50吗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50年吗?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以上就是商品房土地使得年限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还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另外,公民在购置相关房产时,应当明确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否则在后期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可能产生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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