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
可以;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
康欣,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刑事委员会成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康欣律师团队主管,曾担任律所刑事部业务主管。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办理刑事、经济等案件、执业以来参与数百起刑事案件。擅长代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职务经济犯罪案件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盗窃、诈骗、开设赌场、毒品等各类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并形成了娴熟的谈判、攻防技巧,曾多次为当事人争取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致力于“精品化、专业化”的办案理念,能以专业的法律知识,热忱的服务态度处理委托人交办的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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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业主察觉到所购商品住宅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之际,必须在质量保修期之内迅速向开发企业提出并索取维护管理的责任权益。因业主本身疏忽,未及时行使此项权力而导致保修期限已过者,对此类情况,我们需明确表示无法获得法律层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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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房屋装修质量风险时,应与装修公司协商修复或重启工程。若修复无果,按合同条款或实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协商无果可向政府申诉或向法院诉讼。签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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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房产若存质量缺陷,买受方可与开发商商议限时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买受方可终止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购房需谨慎,确保权益不受损。双方应诚信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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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执行中,如遇纠纷,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坚持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若调解不成,可选择第三方调解,以自愿为前提,推动双方理解和体谅,达成和解。对于无法调解的争议,可通过专业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最后,当所有非诉讼手段失效时,尊重法律程序,通过诉讼手段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