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私人利息1分5厘国家受理吗

私人利息1分5厘国家受理吗

时间:2024.02.23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34人
律师解答:
受理。
律师解析:
受理。
利息一分五一般指的是月利率百分之一点五,年利率就是百分之一十八,是在国家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法院会受理。
超出民间借贷利息15.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补写的借条应当写明:一、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看情况:一、该信用卡是夫妻婚后才办理的,并且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则该信用卡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刷对方的信用卡不违法。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涉嫌盗窃罪,是违法行为。......

一般不构成犯罪。信用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有钱不还要刑事拘留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金钱纠纷不必然导致刑事拘留。民事债务应通过审判解决,法院可强制执行。若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但仅因欠款未还而拘留,不符合刑法规定,需满足法定条件。因此,金钱纠纷不会导致直接刑事拘留。

    浏览量:1454 2024-06-05
  • 对方不给钱可以告侵占罪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对方不支付款项,不能直接以侵占罪起诉。侵占罪涉及代为保管的财物被非法占为己有。若对方拖欠债务,这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起诉追债。建议先友好协商,无果后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浏览量:1086 2024-06-05
  • 欠款是否用刑事拘留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民事债务纠纷中,如欠款问题,通常不适用刑事拘留。这类案件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债权人可诉诸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债务人偿还。若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可实施强制执行,但不涉及刑事拘留。

    浏览量:812 2024-06-03
  •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要怎样写

    谢俊生律师

    一、原告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二、被告: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等;三、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四、写明案由。五、写明事实和理由。六、落款的具体时间和具状人。

    播放量:1017 2022-06-07
  • 债务转移要满足条件有哪些

    谢俊生律师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播放量:527 2022-06-07
  • 网贷逾期就是不还会怎样

    沈阳律师

    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贷款机构选择起诉,那么就可能被要求强制还款,欠款人名下相当于欠款数额的资产就会被冻结。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播放量:710 2022-06-07
刘伟利律师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刘伟利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拥有经济学、法学双学位,既懂经济又懂法律,可以将法学与民商、经济学有效结合渗透于案件之综合分析。2003年开始进入公司、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并参与项目招、投标,处理公司各类债权债务纠纷。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开始律师职业生涯。先后在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吉林启祥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办理了大量民商、经济、刑事案件。成功代理了当地疑难民商经济类案件百余件、刑事案件几十件。执业期间,担任各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多家,涉及金融、电子电器、物流、软件、房地产行业等法律事务。2011年组织成立“长春智赢律师团队”目前团队队员8人,实现了疑难案件团队办案资源整合的共享目标。2012年度法易网特邀精英律师。现供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主攻房地产法、公司法、经济法、担保法、劳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拆迁安置与矿产资源法等专业领域。

咨询该律师
  • 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596人阅读

    借贷关系成立要求包括:双方对借款和还款行为达成共识,签订借贷协议,并由出借方按协议提供借款资金。根据法律法规,借款合同必须书面,并包含借款类型、货币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自然人间的借款另有约定可例外。

  • 父债子偿评析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1241人阅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父债子偿”的法则。只有在父亲去世后,子女在继承遗产时,才需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但这一偿还义务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若债务总额超过遗产价值,继承人则无需额外承担。因此,所谓的“父债子偿”在实际法律应用中,受到严格的限制和规定。

  • 法院判了连带清偿责任怎么处理

    1968人阅读

    关于法院判决的连带清偿责任处理,连带责任人在承担赔偿后,若责任份额已明确,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其应负担部分;若份额不明确,应平均分担。超出份额的责任人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产生。

  • 不能清偿部分时间如何计算

    1751人阅读

    当确定债务已无望得到偿还时,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应在某个特定时期内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履行其还款义务,此时便可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到期。因此,受害方的权利人有权利在三年的有效期内在法律诉讼中提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