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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时间:2024.02.25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979人
律师解析:
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即集体建设用地,它是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只有农村集体居民才可享有,故在民法典中单列。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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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仅限于同一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和农村承包地的流转不同,目前宅基地的流转基本上只存在“转让”这一种形式。也就是会造成原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丧失,......

宅基地过户程序: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会申请;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其中过户由所报国土资源局......

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所占用的宅基地超过一处的,那么处理的方式也是相当苛刻的,对于存在一户多宅的,如果拿不出相关的合法证明,将面临拆除或收回,如果是合法继承或......

李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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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

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用工,刑事辩护,法律培训。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诉讼以及非诉讼代理单位:美的集团、中粮集团、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人事社、库尔勒香梨、段氏龙虾、轻工业集团、欧麦力、谷励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谷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在执业中本人注重于细节,谨慎而不拘泥,希望在法与心灵上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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