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张懿丹,女,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中国中小型企业协会调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张懿丹律师毕业后在人民法院民庭工作,从法院辞职后在某大型传媒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有着多年实务经验。现主要执业领域是民商事诉讼仲裁(包括合同、侵权、机动车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劳动争议、房产、保险纠纷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管理及维权等。曾代理大量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均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良好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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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后,有权在期限内提出辞职。但须遵循法定程序: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通知雇主即可。若与雇主达成一致,商定离岗日期,也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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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同时与两位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是违规行为。为维护双方权益,雇主有权在以下情况下依法解雇员工:员工在就业期间与其他雇主存在严格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正常运营;或雇主已明确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但员工拒绝采纳或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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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后,不宜再与其他企业签劳动合同,因为三方协议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未按时报到会给应聘公司带来损失。三方协议在学生接受雇主安排并按时报道后失效,转为正式劳动合同,实现学生到劳动者的身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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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签署两份劳动合同并不违法,但若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在用人单位指出错误后拒不改正,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工合同,但后签合同不得影响先前合同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