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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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第三方催债机构在注册时应明确其催债业务,并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公司应秉持诚信原则,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障,任何侵害均属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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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管理办法》规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各级人民法院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惩罚:故意不履行义务、阻碍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和限制消费令制度、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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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未能及时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带来损失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债务人行使债权,这就是代位权。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出权利要求,展现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法定债权权能,无论是否有约定,债权人均享有。债权人以自身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但不得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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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对因高利放贷等违法活动产生的非法债务进行追讨,且情节严重恶劣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视情况判处罚金: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催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侵犯住宅权;恐吓、持续跟踪、骚扰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