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股权融资的特点

股权融资的特点

时间:2024.02.2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834人
律师解析:
股权融资的特点如下:
1.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以及支付多少视公司有无盈利和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筹集的资金具有永久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 一、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 1、申请决议无效的直接诉讼。决议无效之诉,是指......

一、公司分立后股东的股权处理方式如下: 1、公司分立后股权依照分立决议处理。 2、对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分立的流程如下: 1、提出......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关于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我国《公司法》也明确规定,公司经营困难需强制执行股东权益转让时,其余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浏览量:1079 2024-05-14
  •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谁可以优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股权对外转让时,如遇到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形,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根据现行法律,股份有限公司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资合性质更为明显。这意味着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相对较弱,更侧重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运营效益。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的转让相对更为自由,对优先购买权的限制也相对较少。这是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转让方面的重要区别。

    浏览量:1439 2024-05-14
  • 股东和法人占50%的风险有法律依据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未禁止两股东各持公司50%股权,但这种配置存在潜在风险。决策可能因此受阻,导致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因过半数表决权需求,股东间冲突可能使公司陷入僵局,最终需法院裁定清算。因此,尽管法律无明文限制,实际操作中仍需谨慎。

    浏览量:1049 2024-05-14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播放量:1201 2022-06-15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播放量:455 2022-06-09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咨询该律师
  • 股权转让协议只盖公章生效

    1534人阅读

    股权转让协议仅加盖公章不足以使其具有法律效力。股东变更须向工商部门登记并提供完整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这是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此类合同即便双方达成一致,未经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也不能视为生效成立。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能否分红

    1249人阅读

    未完成实缴出资的股权有资格分享红利,因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购制,股东即使未实际出资,也能获得股东资格。但需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储备金。

  • 强制执行是否会执行股东

    1803人阅读

    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公司股东通常不直接承担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拥有自己的财产和债务。当强制执行涉及公司股份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强制执行主要针对公司资产,而非股东个人责任。

  • 股权登记日与公司发公告差多久

    1041人阅读

    股权登记日通常会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并公告,这是上市公司在发放股利、股息、配售股份或召开股东大会等重要活动时,确定哪些股东有权参与的时间界限。登记日收市时持有或买入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有资格享受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