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2年还可以分割财产吗:离婚多年后财产是能够重新分割的。必须是以下情形才可以:离婚后财产没有分割的,一方可以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一方有......
婚后房产证单独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一定。婚后独自所有权而定房子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只登记夫妻一人名字的,在法律上属于一人享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如购买房子的房款是......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杰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曾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迎全运市域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大棚办”驻秦汉新城指导组成员等。2018年,曾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曾获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追赶超越奖”称号。 张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行政、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专攻民商法、劳动法和行政法;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与工业产权保护、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 张杰律师密切注意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公平。深刻体会到新时代对执业律师的迫切要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法律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将不再传统地局限于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 联系电话:18591772577(微信同号)、1533907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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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赔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应分配至集体所有成员。儿媳若成功将户籍迁入本集体组织地域内,即享有相应权益。若已完成户籍迁移,儿媳具备该村居民资格,有权参与并分享补偿待遇。这不影响离婚事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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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若已支付房产首付款,剩余款项通过银行贷款偿还,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包含父母名字,该房产通常视为个人婚前财产。但自结婚证书生效之日起,已还银行贷款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有权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婚前支付款项、房产证上的名字及银行贷款情况,确保在离婚时能够合理、公平地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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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支付房屋首付,若房产仅登记在他名下,则视为其个人资产。但若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且共同承担房贷,则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贷款是否全由男方承担,此原则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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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房产权证签署前,男女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首付款出资比例应有明确约定,避免争议;婚前财产公证或书面协议是必要的,以保障各自权益;若申请住房贷款,应提前规划还贷事宜,并做好经济压力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