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
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
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规定。根据该法条规定,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有两个法律后果:第一、因上述违法行为而订立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二、当事人依据上述
无效合同取得的利益为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