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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2人怎么处罚
醉驾撞死2人怎么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五大类,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相关的赔偿内容,所以我们应该重视交通事故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进行认定。
2024-02-21 09:28:59
已帮助165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故意碰瓷被撞死怎么办
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仍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1、打电话,2、调取行车记录仪录像因为碰瓷的问题,3、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一般警察都会根据你的行车记录行录像进行考证,4、据判罚给予支持根据判罚,如果自己没有任何过错的话,就不需要赔偿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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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2人怎么处罚
钱威
问题:骑电车醉驾撞死人没有钱赔会怎么样
你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有个朋友酒驾把人撞死了,酒醒之后自首了,请问有什么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咨询一下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处罚: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薛焕霞
问题:醉驾今天法院判刑2个月,罚款4000元,可以保释出来吗
不能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酒驾撞死人逃逸该如何处罚
对于酒驾撞死人逃逸该如何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酒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因此,如果酒驾撞死了人,车主逃逸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酒驾怎么认定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2、醉酒驾车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三、酒驾的危害1.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2.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3.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确判断距离、速度。4.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5.心理变态。在酒精的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丈夫酒后驾驶撞死了人,当时他一慌就直接跑了,请问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况。司法实践在处理具体案件中据以定罪量刑的结果也往往不相同。因此,往往对同一犯罪情节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都互相渗透着矛盾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条文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受伤严重,但并未死亡,如抢救及时可能挽救其生命,但由于行为人不采取积极的救护措施,并逃离事故现场,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死亡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应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两次交通事故,也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情节的规定。由此,我们也能够看出,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在这里显得非常关键。因此,客观的分析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对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以及就此类案件如何定罪就显得非常重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作为该罪的核心。其潜在的含义是指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肇事后果。然而,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不断变化的,在一定条件下故意行为可以转化为过失行为,过失行为也可以转化为故意行为。随着主观心理态度的变化,行为的性质也会随着发生变化。因此,在处理“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时,就要特别注意分析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及其变化情况。尤其要注意查明行为人肇事后对自己交通肇事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因而,笔者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在理论上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行为人将人撞伤后逃逸,被害人死亡,主观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行为人因逃逸过失致使受伤者死亡。这种情况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后,误认为被害人没有受伤,或者只受轻伤,凭自身经验武断地认为不会出现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从而逃逸,致被害人死亡;还有一种情况,即行为人肇事后,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逸,致被害人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这两种情况,都是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死亡抱有侥幸心理,过于自信,因而成立过失的罪过,即过失致被害者死亡。 2.行为人肇事致人重伤后逃逸。在当时情况下,行为人认识到其逃逸后,被害人可能会因伤而致死,但是为了立即逃离现场以逃脱罪责,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采取听之任之,放任的态度。也就是行为人既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补救,同时也不希望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就是间接故意。 3.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罪责,毁灭罪证,故意将被害人移至丛林、沟壑等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而后逃逸,使被害人失去被抢救的机会而引起死亡。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被害人若不及时救助,必然会出现死亡的结果,却为逃脱罪责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对于这种必然的情形,行为人对救助责任的构成直接故意犯罪。 (二)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这就是所谓的二次肇事问题。这种情况,行为人在主观上会有以下几种罪过形式。 第一种,即行为人在第一次肇事后,又以同样的过失继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行逃逸,对先前违反的注意义务明知故犯而造成第二次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受伤者死亡的罪过形式符合间接故意的要求。 第二种,即行为人在第一次肇事后,为逃脱罪责在驾车夺路逃跑时,不顾他人安全而撞轧他人致死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构成直接故意。 二、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非常复杂。如果这类案件只是简单地以交通肇事或者故意罪去定罪处罚是不够准确的。因此,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的定性,应当根据行为人逃逸时的主观罪过形式及逃逸过程中的客观行为予以正确的分析认定。 (一)行为人将人撞伤以后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根据行为人不同的罪过形式予以定罪处罚。 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主、客观条件的,均应按交通肇事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后被害人伤势极其严重,以至生命垂危即使行为人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为逃脱罪责驾车逃逸,而被害人最终确已死亡的,对于这类案件,笔者认为应当认定该行为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能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处罚。而应根据第二款,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后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规定来定罪量刑。 3.行为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当时的情形下行为人明知其逃逸后被害人受伤严重有死亡的可能,却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被害人进行救助,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案件,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定故意罪或以故意罪和交通肇事罪二罪并罚。 4.行为人肇事致人重伤后为逃避罪责,故意将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对此行为应以直接故意罪定罪。 (二)在处理二次肇事案件时,由于行为人对第二次肇事结果有故意和过失的不同心理,我们应分别考虑。 1.“因逃逸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表现为同种数罪的情况。比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或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害怕巨额的赔偿费用,以至于匆忙逃跑,至此行为人已触犯了一个完整的交通肇事罪。此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再次违反交通法规,又致他人死亡,重新又构成一起完整的交通肇事罪。由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均是过失犯罪,客观方面均是肇事行为,先后两次肇事侵犯的客体相同。刑法理论上将这种情况称为同种数罪,按照数罪理论和司法实践同种数罪不宜并罚,应在该罪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夺路逃跑,不顾他人安全撞轧他人致死的。如果行为人先前的肇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对其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罪定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先前的肇事行为只是一般的交通肇事,则只对行为人以故意罪定罪处罚。 3.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驾车逃跑,在逃逸过程中对撞轧多人致一人或数人死亡。笔者认为,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放任另一种肇事结果的发生,对于这种间接故意的二次肇事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按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罚。之所以这样认定,最明显的一个理由就是行为人在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用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行为人肇事后致被害人重伤。此时,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而驾车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此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再次肇事又致第二次肇事的被害人死亡。对这种案件,笔者认为,行为人第一次肇事造成重伤等危害结果,已成立交通肇事罪。后又因逃逸致被害人死亡,这种阶段上行为又成立故意罪。此时应对行为人进行二罪并罚。因行为人对二次肇事有间接故意和过失之分,我们应分别处理。第一、如果行为人的第二次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应将前二罪的并罚结果与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再进行并罚。第二、如果行为人的二次肇事行为应定故意罪或交通肇事罪的,仍应依据数罪并罚的理论进行并罚。
周其源
问题:1.醉酒驾驶电动车,压到路边晒得晾晒导致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路宽四米,占不到一米? 2.醉酒能驾驶电动车上路吗?
根据即将施行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3条第三款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是明文禁止的行为。
马超
问题:醉酒驾驶小轿车导致2人死亡,得判几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你醉酒驾驶会从重处罚。
马超
问题:朋友开车撞死了两人怎么判刑。醉驾。没有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沙晓陆
问题:我朋友无证醉驾撞死人法院怎么判?他家里没有能力赔钱,借的朋友的车,这样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无证,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交强险最多只是垫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在合肥工作,酒后开车撞死了一位妇女,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按照规定合肥醉驾撞死人会怎么处罚
酒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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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滨律师
2024-06-09 18:44:36
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车祸当场死对方,验尸报告说对方颈椎断了导致死亡,我们这边是正常行驶在国道上,速度40-50之间,死者横穿马路,到对面的村子去,但是她横穿马路上来是个上坡路道,她驾车三轮电动车,突然穿出来,我这边刹车?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9 16:59:37
你好,具体情况详细描述下,方便分析。你好,具体情况详细描述下,方便分析。
问题:想咨询过户车?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9: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两电平车,对方c3骨裂,医院说只需要静养半个月,需要赔偿多少钱?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5:5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2024年无证驾驶不再拘留,是真的吗?
钱威律师
2024-06-08 06:21:2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交通事故纠纷,对方提前拿到责任认定书,而且伪造签名合法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6-07 21:09:22
要看死亡鉴定结论,确定死亡原因
问题:是因为癌症,不是被车撞死的,但是,老人去世了,一位未满18岁的学生驾驶四轮电动车撞到了一位癌症晚期的老人?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5:10:31
你好,是否有受伤,及时报警,让交警定责。
问题:我骑电动三轮车,对方面包车,我拐弯,对方直行?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0:18:35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及时报警,交警定责。
问题:我驾驶机动车直行对方驾驶电动三轮突然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大?
吕美亮律师
2024-06-05 09:39:53
可以去看,复刻有可能不给你提供
问题:可以让交警调监控查看吗,我明天想去复核,到时有认定书我全责,后方车说是我溜车碰到她了,碰到后方车了,我昨天等红绿灯时?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4 14:37:51
你好,是否有受伤?当场是否报警,交管部门是否出具责任认定?
问题:我正常行驶前面的电车突然刹车然后我一个急刹车摔倒了前面的人跑了?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4 14:37:51
你好,是否有受伤?当场是否报警,交管部门是否出具责任认定?
问题:我正常行驶前面的电车突然刹车然后我一个急刹车摔倒了前面的人跑了?
郭海滨律师
2024-06-09 18:44:36
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车祸当场死对方,验尸报告说对方颈椎断了导致死亡,我们这边是正常行驶在国道上,速度40-50之间,死者横穿马路,到对面的村子去,但是她横穿马路上来是个上坡路道,她驾车三轮电动车,突然穿出来,我这边刹车?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9 16:59:37
你好,具体情况详细描述下,方便分析。你好,具体情况详细描述下,方便分析。
问题:想咨询过户车?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5:5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2024年无证驾驶不再拘留,是真的吗?
钱威律师
2024-06-08 06:21:2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交通事故纠纷,对方提前拿到责任认定书,而且伪造签名合法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6-07 21:09:22
要看死亡鉴定结论,确定死亡原因
问题:是因为癌症,不是被车撞死的,但是,老人去世了,一位未满18岁的学生驾驶四轮电动车撞到了一位癌症晚期的老人?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0:18:35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及时报警,交警定责。
问题:我驾驶机动车直行对方驾驶电动三轮突然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大?
吕美亮律师
2024-06-05 09:39:53
可以去看,复刻有可能不给你提供
问题:可以让交警调监控查看吗,我明天想去复核,到时有认定书我全责,后方车说是我溜车碰到她了,碰到后方车了,我昨天等红绿灯时?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9: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两电平车,对方c3骨裂,医院说只需要静养半个月,需要赔偿多少钱?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5:10:31
你好,是否有受伤,及时报警,让交警定责。
问题:我骑电动三轮车,对方面包车,我拐弯,对方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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