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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2024-02-19 09:43:27 已帮助18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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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因此,如果遇到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休完,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争取拿到自己应得的年假补偿金。这样不仅维护了我们的利益,同事在我们重新找寻新起点的时候也有了更多的资金支持,不至于一失业就不知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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