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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性抗辩权有哪些

延期性抗辩权有哪些
在这个法制社会的今天,法律是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很多人对于自己的很多权益都不是很了解,比如说抗辩权,什么是延期抗辩权?延期抗辩权又有哪些呢?他和其它的抗辩权又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呢?大家可能不是十分了解,律图网小编在这里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2024-02-19 16:24:03 已帮助34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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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延期性抗辩权有哪些,问问大家。
1、永久性抗辩权,又称为消灭性抗辩权,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的行为,这种抗辩权可永久行使。又如,若存在合同请求权时,合同履行、代物清偿、提存,抵消、免除、解除合同等都构成永久性抗辩。 2、延期性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权,而非永久可以抗辩。合同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担保法上的先诉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性抗辩权。 由此可见,延期性抗辩权是有一定时效限制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符合一定条件下行使该权利。根据延期性抗辩权分类不同,成立条件也有所区别,像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满足合同双方互有债务、合同无履行顺序之分、合同一方有违约风险等条件。而不安抗辩权则存在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合同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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