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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景** 江苏-徐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22.12.26 16:23:58 377人阅读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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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系对义务人享有的权利的处分,故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处分能力。
2、从性质上分析,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故该意思表示应向相对方为之,但由于该行为同时为单方处分行为,故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无需权利人同意。
3、由于放弃权利需有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故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为要件。如果义务人不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则不能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2022-12-26 16:24:58 回复

对于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两种方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明示方式:
1.债务人以口头方式向权利人明确表示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务;
2.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或者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二、默示方式:
1.义务人全部、部分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的债务;
2.义务人为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的债务提供担保(该担保应为债务人同意的担保);
3.义务人委托他人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的债务;
4.义务人将自己未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与权利人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抵消;
5.义务人请求延期履行、进行和解等。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期间视为未届满,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给付不能成立,义务人负有的债务从自然债务转为完全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从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日起重新起算。如果义务人与权利人约定了新的还款期限而其未依约履行义务,则诉讼时效期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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