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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免责情形

刑事赔偿免责情形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03 07:08:47 已帮助25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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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的免责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


2.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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