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
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107条,是公检自行发现的案件。,按照管辖立案侦查。110,是他人提供的案件。区别在于来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