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故上述房产现在不能分割。一般婚后赠与属于夫妻赠与,除非特殊约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上述房产现在不能分割。但可以处分使用权。如果不是
小产权房,婚后父母以子女一方名义
买房,可以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