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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债权提供担保还是债务

为债权提供担保还是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1 11:49:52 已帮助28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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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债权设定担保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刚才我们上述的合同内容为主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还有权利质押,如公司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修理过程中的留置)


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在实践中不少人误将定金写成 “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定不要写错。


以上担保方式除了留置这种形式,都得以书面的形式约定下来,有些还需要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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