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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开始缴纳时间

五险一金开始缴纳时间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2 08:09:20 已帮助26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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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缴纳时间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其次,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相关公积金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有关规定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应当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省直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当月如有人员变动,应当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根据人员增减情况,填写《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报送省直分中心,按审核后的金额,一并汇缴到省直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


综上所述,由于地区不同,可能在缴费时间上有些微差异。而且根据目前的试点情况,在缴费项目上,邯郸郑州地区缴费项目已经没有生育保险的征缴。但是大体上而言,公积金缴费是每个月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也是由单位代为办理。以上就是对“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的回答。更多相关知识建议咨询365网站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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