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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羁押的条件

未决羁押的条件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04 16:12:13 已帮助22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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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羁押的条件是什么

1.依法被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


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已决羁押是指被告人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之后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状态。未决羁押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之前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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