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包括住房
公积金贷款条件以及贷款额度等。调整后的政策自2016年12月8日起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宜昌城区、夷陵区、秭归县暂停受理异地
购房贷款和
商业贷款转
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贷款条件调整 1、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及住房套数认定。 变化:一是政策调整前,公积金贷款支持
公积金缴存人或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允许父母或子女不是
购房人的情况下,作为借款人参与额度计算和使用公积金偿还贷款。政策调整后,公积金贷款仅支持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借款人只能是购房人及配偶,非购房人不能作为借款人参与额度计算和使用公积金偿还贷款。 二是住房套数认定,政策调整前,不核查家庭住房套数。政策调整后,首套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为:缴存人家庭成员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第二套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为: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或缴存人家庭成员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 三是明确了房屋套数根据购房地房地产管理或
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及
购房合同认定。公积金贷款办理情况根据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公积金信息系统查询结果认定。 需注意:父母、子女共同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核查申请贷款的缴存人家庭成员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办理情况 以上就是宜昌公积金贷款停了吗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