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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3-01 15:46:06
已帮助420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法律依据哪里有
住房公积金
的缴纳,是由单位与个人个缴纳一部分组成的,具有相关政策规定。
公积金
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
工资
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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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新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离婚后财产的分割:1、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3、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1、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是按照合同金额计算应纳税款,购买印花税票并在合同上予以粘贴贴花。2、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分手房产如何分割,有没有法律依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不能直接把情侣相处期间的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而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产采用“物权登记主义”,即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在这一背景下,如果出资人和登记情况相符则比较简单,例如某一方出资且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如果另一方无实际还贷行为则房产归出资方所有;或双方共同出资,房产登记在情侣双方名下,则可直接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即使并非双方等额出资,若无有效约定,通常等额分割。但由于情侣关系的复杂性,很多时候出资方和房产登记并不相符。比如,房屋全部由其中一方出资,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也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等额分割,除非有其他约定;又或者一方出全部购房款,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按照前述“物权登记主义”,前者把房产登记在后者名下就确认了对后者的赠予,房产归后者;但更复杂的情况是:情侣双方共同出资,却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只要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事实,则形成借贷债权债务关系。如无法证实,通常法院会认定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行为。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房产购买行为中,一方能证明自己支付了更多金钱,比如银行流水单据或其他支付凭证,则法院将该支付行为认定为房产持有方的债务,会要求房产持有人承担返还义务。又或者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都有还贷行为或某一方承担了更多的还贷义务,则只要有还贷凭证或银行流水单据。法院均可准确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做出正确裁判。比如,情侣双方均有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还贷50万元,则房产权属归登记方,但应当返还另一方50万元本金及利息,此刻法律上定性为借贷债权关系。而在分割时,如一方要房产,另一方要现金的,则前者支付金钱给后者。如双方都要现金,则经由法定拍卖程序后分配,如双方都要房产,则双方竞价,价高者得,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将相应份额的现金支付给另一方。【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老人赡养及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赡养老人及其财产的分割依据是依据《民法典》。如果谁对老人具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却没有尽到赡养的责任。最终是不能够进行对其财产的继承的,也不能够参与到财产的分割当中,除非是该老人在遗嘱中提到了当事人的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村是新农村居住村,办理不动产证书要每平方收70元钱,不知道有依据吗?
不动产证费用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卖房人应缴纳税费: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维修基金: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75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12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对定销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不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4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9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办理不动产证的时候需要交纳契税、房款、交易费、测绘费等,一般情况下房屋面积越大需要交纳的费用就会越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财产分割录音算证据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录音证据而言,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会被排除使用。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总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自己进行的录音、录像,都是合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所以当我们在婚姻家庭纠纷当中遇到某些无法取得书证的事件后,可以采用自己录音或者录像的方式获取对于自己有利的证据,从而证实事实真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财产该如何分割
解答如下, 陆某(女)与车某(男)于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6月育有一女,开始夫妻感情尚好,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3月开始,双方分居,陆某随即外出打工。9月,陆某至要求与车某离婚。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本案在诉讼过程中,陆某与车某自愿离婚。经人民调解,双方亦就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在涉及如何分配陆某在与车某分居期间外出打工所得工资30000元这个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分歧。车某认为此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陆某坚持认为此款为其辛苦劳动所得,坚决不同意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在此情况下,本案主审法官经耐心细致做车某的思想工作,使得车某考虑到正是由于夫妻感情破裂才导致双方分居而后陆某外出打工,此款陆某确实来之不易,于是车某最终自愿放弃对此款进行分割,而同意归陆某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夫妻财产制从产生依据来看,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并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时,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夫妻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这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生产生活等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感情已经破裂,在此情况下,考虑到此时财产的来源情况,夫妻之间的收入与支出并不会出现混合的情况,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人民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对此时一方的财产所得进行区别。具体到本案中,从应然上讲,陆某在与车某分居期间所得的劳动收入3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人民考虑此财产的来源情况等原因,经做当事人车某思想工作,并使其最终自愿放弃要求分割,无疑是既对案件进行了有效处理,又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张鹏
问题:同居7年了,女的又给别人好上了,男人在这7年内,给女的建房子,养她的儿女,这样的情况,财产怎样分割
你好,话费可以要求返还,具体细节可以来电或加weixin作进一步交流沟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为达成协议一方伙同他人强行进入另一方家中搬走财产.并强行控制另一方.请问他们这样犯
如果双方是同居关系,双方分开时就有关同居期间的财产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达成协议后,一方纠集多人强行进入另一方,搬走家中财产,其行为违法,但属于民事纠纷,受害方可以就此依法向人民,要求返还财产。法律链接:《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邻居现在被申请回避了,因为他自己在负责调查一个关于贪污的案子,只是后来发现他的亲戚涉案了,他就申请回避了,对于行政案件回避申请法律依据 是啥?
行政诉讼的回避制度规定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需要主动提出回避,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 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法同居财产分割该如何处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第二步,明确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通常会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用电器、家具、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期货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是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解决,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其它财产的处理,则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步,合理分割财产。产权有时并非反映财产的实际状态,分割财产时更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理,比如,某女独自经营着一家玩具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男友的名字。这个玩具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男友,可男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玩具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如果真的把店给了男方,他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玩具店分割给女方,仍由她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女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男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也很重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解除了同居关系后,财产怎么分割?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简介:同居析产引纠纷2000年年初,原、被告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生活,并居住在坐落于金光商场以南原告的房屋内。后被告不愿在该房居住,原告将此房卖掉后购买了位于夏邑县糖酒公司院内的三室一厅单元住房一套。原告向房屋开发商A交纳了购房款53000元,并以其个人的名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被告称其交给原告40000元购买此房及双方共有共同财产20万元,但未提供相关证据。双方同居期间,被告参与了原告生意的经营,并曾因患有支气管哮喘病住院。双方发生矛盾后,曾于2002年10月13日签订协议书一份,主要内容为“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男方给女方5000元,同居前的财产各人归各人所有,今后再无财产纠纷”。见证人B,王某某签字并按了指印。后被告不同意协议内容,于是原告向人民提交诉状,要求与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判决: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人民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开始同居生活,其同居关系依法应予解除。双方为解除同居关系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其效力本院予以确认。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一处,是原告卖掉旧房后购买。被告称其交给原告40000元。买房及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共有共同财产20万元没有证据,其主张本院不予采信。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原告给被告5000元,被告称原告给其5000元后其又收回去,是对自己财产权的处分,且又未证明该5000元由原告拾得,因此原告没有再付款的义务。鉴于被告现患有支气管哮喘病,且无固定的生活收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原告应给被告一定的生活帮助费。律师说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法律规定按共有财产处理。当事人主张按份共有的,应当予以证明,无法证明的推定为共同共有。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人和购置的财产,属于一般共同财产;同居生活期间各向接受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一般成作为个人财产;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对双方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婚姻家庭专业问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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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婷律师
2024-09-21 02:35:52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说
问题:新沂市离婚办理需要多久?
王梦婷律师
2024-09-20 16:34:41
有的,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不赡养父母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问题:儿子为赡养父母遗产有份吗?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1:53
你好,可以帮你详细计算一下的
问题:离婚孩子该怎么判?
郭海滨律师
2024-09-20 17:48:44
根据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住房、工资,没有这些硬件,你哪来的把握???????????????
问题:离婚想争取孩子,怎样把握大些?
王梦婷律师
2024-09-20 12:57:58
需要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问题:离婚了,大女儿归我,孩子想改姓名,需要男方同意吗?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2:02
你好,可以帮你详细计算一下的
问题:我现在离婚净身出户,复婚协议怎么写才对自己利益最大?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3:44
你好,建议您还是依法进行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有离婚冷静期吗,多长时间?
颜成志律师
2024-09-20 14:31:23
你想怎么表达?是要画饼还是实际行动
问题:爱要怎么表达啊?
吕美亮律师
2024-09-20 12:10:07
如果是他个人财产,登记成您一个人名字,可以视为全部份额的赠予
问题:老公的房子过户给我,离婚时会按一人一半分吗?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5:58
你好,建议您可以可以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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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滨律师
2024-09-20 17:48:44
根据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住房、工资,没有这些硬件,你哪来的把握???????????????
问题:离婚想争取孩子,怎样把握大些?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1:53
你好,可以帮你详细计算一下的
问题:离婚孩子该怎么判?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5:58
你好,建议您可以可以追回的
问题:订婚后同居一年彩礼三金要退吗?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2:02
你好,可以帮你详细计算一下的
问题:我现在离婚净身出户,复婚协议怎么写才对自己利益最大?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3:44
你好,建议您还是依法进行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有离婚冷静期吗,多长时间?
王梦婷律师
2024-09-21 02:35:52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说
问题:新沂市离婚办理需要多久?
王梦婷律师
2024-09-20 16:34:41
有的,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不赡养父母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问题:儿子为赡养父母遗产有份吗?
王梦婷律师
2024-09-20 12:57:58
需要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问题:离婚了,大女儿归我,孩子想改姓名,需要男方同意吗?
颜成志律师
2024-09-20 14:31:23
你想怎么表达?是要画饼还是实际行动
问题:爱要怎么表达啊?
吕美亮律师
2024-09-20 12:10:07
如果是他个人财产,登记成您一个人名字,可以视为全部份额的赠予
问题:老公的房子过户给我,离婚时会按一人一半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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