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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交土地税房产税
商业用地交土地税房产税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3-01 07: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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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交土地税房产税
包敬立
问题:我们小区开发商三年没办产权,不收契税,我们承担滞纳金吗?
你们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滞纳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开发商在申请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可以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在经济学上,根据行业的特点,可以将所有的行业分为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等类型。房地产业无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即短期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的行业。一个房地产公司,员工往往只有几十人,但需要的资金至少过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如下方面:地价款、拆迁补偿费、工程款。这么大量的资金从何而来呢?通常情况下,开发商的自身资金是有限的,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融资。即使开发商自身有足够的资金,有时候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动用自身的资金,同样地进行融资。作为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就是向银行贷款,但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是提供合格的担保。而开发商能够提供也是银行容易接受的担保物就是已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最主要的担保物。因此,购房人在审查时看到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也就见怪不怪了。利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获得贷款的操作程序一般为:抵押、融资、卖楼、还款。应该说,市场经济要求资金的高速运转,而开发商合理合法地利用资金的行为也不应该被指责。房地产开发中的资金运用行为构成一个资金链,而一个良性的资金链有利于房地产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反过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沉淀大量资金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是不合理也是不明智的。法律关系应该是对经济关系的合理反映。因此,政府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着眼于疏而不是堵;同样地,作为购房人,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重在防范而不是害怕。作为购房者,要防范开发商的土地抵押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就必须了解房地产抵押的法律知识。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建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抵押,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予以禁止。此外,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问题的关键是,预售商品房中,部分购房户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开发商不能将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直接进行抵押。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见,预告登记向后具有保全效力和排他效力,预购人在签订预购合同时的预期是没有负担的房地产所有权,开发商在将建设中的房地产进行预售后,受预告登记排他效力的制约,其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受到限制,不得再以预售的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因此,如开发商将预售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只有在征得商品房预购人同意后,其抵押行为才有物权效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济南历下土地使用税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济南历下土地使用税申报程序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办税服务厅接受资料信息进行核对;受理申报后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申报表盖章。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税指的什么
法律意见: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征收税费要如何征收
您好,关于土地征收税费要如何征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对土地征收的税费有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铺房产税应该怎么征收标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铺房产税如何征收:对商铺进行房产税征收有两种情况:1、如果商铺是租来的,也就是说自己没产权,不用交税。2、如果商铺是自己的,那也要根据用途来区分计税依倨:(1)自用:税率为1.2%,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公式: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出租: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公式: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注: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相关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节选)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地下室作商场和停车场怎么缴纳房产税
1、对于出租的地下室,按照租金的12%从租计征房产税;2、对于自用的地下停车场,按照应税房产价值的1.2%从价计征房产税;3、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储藏物资的场所,所以在出租或者自用时亦应缴纳房产税。4、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税报税时间是多久
土地使用税报税时间是多久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报时间一般是在4月和10月,但有的地方税务并未按照此规定严格执行: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半年申报缴纳,其中上半年为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的税款不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50%;下半年为10月15日前。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年应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取按月或季度的方式(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动)申报纳税,申报缴纳期为每月的10日前或季末后10日内。采取按月或季度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名单由各管理分局确定后报市局备案并传递征收大厅备查。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1、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依据房产税税率:从价计税:1.2%;从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3、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4、按照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5、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6、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土地使用税网上申报注意事项1、在我国,城市土地的所有人基本上都是国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实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纳税,如果拥有使用权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2、按年计算,分期交纳;3、土地使用税一般以土地使用证书上的面积为准;4、纳税单位无偿使用的,要交税,免税单位使用的,免税;5、申报注意事项:关于网上申报问题:这要看看你是哪个地区的了,每个地区网上申报的系统不完全一致。比如河北省,河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是一个模式。自己研究一下,不是很难,或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计算机核心咨询一下;6、申报流程问题:网申申报流程也是根据征管法所开发的,按照征管法的流程办理就不会错,尽管程序不一样,但流程都是一致的,都会符合征管法;7、填报报表问题:每月固定报表,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报表等。临时报表,当然更简单了,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不是一致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一下商业办公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
包敬立
问题:开发商不退契税怎么办
契税应该是税务部门收取的,如果开发区收取因其他原因应该退还的,可以起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权转让究竟要交哪些税
1、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税率以交易数额为依据。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税减免新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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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21:1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额外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问题:合同中有20%的违约金一说,现在不想买了,定金也已经交到房主那里,定了房子,我这里通过二手房中介?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21:04:41
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问题:买了二套房后悔了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09:41:43
你要去研究一下法拍的规则。
问题:说被执行人有优先权,现在房子不卖了,说被执行人补齐了执行款,法院又不卖了,交了定金,拍了法院的房子?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10:16:41
有抵押的情况怎么会办理过户呢?
问题:我买二手房卖家拿房子抵押贷款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我名下了我会有影响吗?
王淳律师
2024-04-26 14:21:45
一般情况下,办证时,写两个人名字
问题:姐妹俩人贷款买房,怎么确定房子为共同持有?
王刚律师
2024-04-25 16:30:56
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问题:姐姐有贷款的房子可不可以转按揭给弟弟?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2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离婚前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房产证?
彭云晶律师
2024-04-24 14:44:19
你好,目前延期告知原因了吗
问题:房子延期,一直未有准确时间?
司天双律师
2024-04-24 09:05:1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婚姻纠纷不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3 11:34:19
如果是在本房内居住就可以。
问题:商品房的户主姓名是儿子的,父亲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21:1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额外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问题:合同中有20%的违约金一说,现在不想买了,定金也已经交到房主那里,定了房子,我这里通过二手房中介?
王刚律师
2024-04-25 16:30:56
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问题:姐姐有贷款的房子可不可以转按揭给弟弟?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2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离婚前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房产证?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21:04:41
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问题:买了二套房后悔了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09:41:43
你要去研究一下法拍的规则。
问题:说被执行人有优先权,现在房子不卖了,说被执行人补齐了执行款,法院又不卖了,交了定金,拍了法院的房子?
王淳律师
2024-04-26 14:21:45
一般情况下,办证时,写两个人名字
问题:姐妹俩人贷款买房,怎么确定房子为共同持有?
司天双律师
2024-04-24 09:05:1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婚姻纠纷不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3 11:34:19
如果是在本房内居住就可以。
问题:商品房的户主姓名是儿子的,父亲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吗?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10:16:41
有抵押的情况怎么会办理过户呢?
问题:我买二手房卖家拿房子抵押贷款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我名下了我会有影响吗?
彭云晶律师
2024-04-24 14:44:19
你好,目前延期告知原因了吗
问题:房子延期,一直未有准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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