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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 刑事附带民事

侵占罪 刑事附带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2024-03-04 11:01:45 已帮助27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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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能附带民事诉讼么

刑法第三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中有所体现,这类犯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参见:


【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颁布日期】 20001213


【实施日期】 20001219


【文号】 法释(2000)47号


【题注】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是有时间以及范围限制的。至于侵占罪能附带民事诉讼么的问题,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占罪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是法院可以追缴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赔偿,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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