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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04 05:18:48
已帮助180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土地使用税
由谁缴纳,个人有如下观点: “实际使用人”缴纳: 财税[2006]56号)文明确: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
土地使用权
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
集体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谁是“实际使用人”: 我们理解,村委等组织出租集体土地,出租即为使用,应该是村委缴纳土地使用税。事实是,税局一般不找村委征税,政策解释大多也指出:最终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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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自用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自用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企业自用房产属于房产税免于征税的项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邮政企业可以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啥意思
浙江省邮政公司为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各分公司为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规定分别向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总分机构增值税缴纳办法 1.浙江省邮政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见附件1)提供邮政服务(包括其他应税服务,统称邮政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计算缴纳增值税。 2.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3%。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投资双方如何缴纳印花税
1、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2、投资企业与被投企业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根据协议价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办理产权证按件5元贴印花税。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按资本金增加的增资金额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你好,关于上述所提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个人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是收营业税的。若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否应纳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们几个人朋友和一家公司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然后我们公司已经成立一年多了,今年公司已经有业务产生了,所以不能再零申报了,请问有限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事例是怎么缴纳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由此可见,合伙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由此可见,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纳税义务,其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根据上述“先分后税”原则,合伙企业应当将应纳税所得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当将分得的所得视为投资收益与自身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以有限合伙人的自己名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各合伙人都应当按应享受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第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因为合伙企业不属于“居民企业”范畴,所以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不属于免税收入。第三,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只能用该合伙企业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笔者认为,合伙企业的盈利可以抵减有限合伙人当年的亏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缴纳房产税能怎么核定
对于企业缴纳房产税能怎么核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征收对象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1]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2、房产税的纳税人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以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若拥有房产(即为房产的所有权人)的,自然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使用的房产为国有(即全民所有),也应当缴纳房产税,是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86年10月30日 云政发[1986]155号[2]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在我省规定开征房产税地区的单位和个人的房产,均应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缴纳房产税。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指城市,系指批准设立的市;县城,系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系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的县城,建制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均不包括所辖农村和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镇标准,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具体划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确定,报省税务局备案。第四条 除《条例》第五条免税的规定外,下列房产亦不征房产税:一、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二、作为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第五条 房产税的减免税权限为:一、属于地、州、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和免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二、属于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或免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 署审批,报省税务局备案。三、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县(市)税务局审批。房产税计算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一)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二)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以上房产税如何计算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3] 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还没正式营业去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121号)文件的规定,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于施工企业的应纳房产税税款,应该通过会计科目的应交税金来进行核算,根据借减贷增的原则,在该科目下方,用贷方的数额来表示企业应该缴纳的房产税数额,借方则表示公司已经交过的房产税税额,贷方减去借方的余额表示该企业应缴纳但是还没有缴纳的税款。具体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数额根据发生额,如实填写。如果企业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房产税,比如是通过银行存款缴纳的,那么分录就做如下所示: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贷:银行存款在我国,房产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照房产的原值,一次性扣除其百分之三十,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如果房屋用来出租,就需要按照租金缴纳房产税,税率12。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地产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和预交土地增值税在什么地方
一、预售时的差异: 首先是预缴(征)计税依据的差异。 其次是预缴(征)范围的差异。 最后是预缴(征)率的差异。 二、交房时的差异:预缴增值税的房地产应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申报纳税,此时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与预缴增值税的预缴计税依据是一致的。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也就是说要对土地增值税预征收入进行调整或进行负数申报。 三、清算后的差异: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的制度,清算后预缴增值税与预征土地增值税的差异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多退少补”规定不同。 第二,预缴(征)截止期限不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税吗
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令[1997]224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贵公司应该缴纳契税。根据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新建楼房在建期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如何账务处理?
当然计入管理费用,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006)规定:6602管理费用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很显然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土地使用税仍然在管理费用列支,而不得进入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得进入发地产开发成本。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租赁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出租不涉及土地增值税,因为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 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令【1993】第138号)第2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租赁涉及的税收主要由出租方承担(谁收钱税上税),涉及以下税种: 1,营业税(租赁业,税率5%)及附加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2,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税率0.1%; 4,可能有土地使用税,关键看这土地是否在当地的城区范围,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5.承租方至涉及一个税种: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税率0.1%,因为合同类印花税有个特征:合同双方都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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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5-01 13:28:32
具体问题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协议写着如果拆迁大棚附着物获得补偿去掉5万元成本剩余钱平分,请问曹律师包括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17:08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房子可以是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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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18:16:10
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合法补偿。
问题:当地拆迁办托欠11个月过渡费我谁可以解决?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8:39:10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拟征地公告张贴后,需要多久张贴征地公告及赔偿标准呢,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3:21:56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我是江苏省徐州市捍改水有补偿款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搬迁不合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08:49:38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农村征地村委有抽成吗?
周齐律师
2024-04-24 14:49:19
遇到征地、拆迁等专业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说说具体情况,给你专业的解答和分析!
问题:农村自建房,能不能拆?
2024-04-24 13:32:46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学校校长强占别人家宅基地要怎么检举?
王思佳律师
2024-04-22 08:03:36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搬迁不合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8:39:10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拟征地公告张贴后,需要多久张贴征地公告及赔偿标准呢,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3: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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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江苏省徐州市捍改水有补偿款吗?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08: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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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村征地村委有抽成吗?
王思佳律师
2024-04-22 08:03:36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张滢钰律师
2024-05-01 13:28:32
具体问题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协议写着如果拆迁大棚附着物获得补偿去掉5万元成本剩余钱平分,请问曹律师包括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17:08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房子可以是所有权
问题:农村宅基地归属权是?办了产证的,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024-04-27 18:16:10
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合法补偿。
问题:当地拆迁办托欠11个月过渡费我谁可以解决?
周齐律师
2024-04-24 14:49:19
遇到征地、拆迁等专业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说说具体情况,给你专业的解答和分析!
问题:农村自建房,能不能拆?
2024-04-24 13:32:46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学校校长强占别人家宅基地要怎么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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