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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产假津贴

南京市产假津贴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2-26 03:11:52 已帮助39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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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产假
在法定产假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一般产假是98天,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晚育的(女24岁生育),江苏省规定是再延长30天。超过法定假期不上班的,如果请假,事假的可以不发工资,病假的发病假工资;如果不上班又不请假,那就属于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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