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如果您嫂子放弃
抚养权,也及放弃
监护权,那么法律上可以得到支持。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
监护人。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
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因此,如果您嫂子放弃监护权,您父亲可以对孩子进行
抚养、监护。????2、首先您嫂子自己不愿意抚养,再者您嫂子也没有抚养能力,可以从以上角度去主张
孩子抚养权。????3、如果您父母去世,可以由您哥哥进行抚养,不会影响到您。因为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这个义务是法定义务。????4、您好,如果您父母去世,其还有自己的父母,一般公益机构是针对孤儿的,所以,原则上不会进行托养,但是,如果其他人有愿意抚养的,可以根据《
收养法》到相关部门办理
收养手续。????总之,孩子是无辜的,不要因为父母之间的问题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所以,也希望你哥哥嫂子为孩子着想,既然生下他们,就该尽人父人母之责,不管法律禁不禁止,还希望他们有一颗仁爱之心。????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