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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6 09:14:25
已帮助224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家庭成员可以继续经营。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
继承
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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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
张瑶
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您好,请问目前合同主体是谁?
张滢钰
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土地承包者死亡,现在征地了,但是死亡者的子女不在承包合同里,合同里有承包者的妈妈,姐姐,和姐姐家的孩子,那么谁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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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是什么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在流转土地经营权之前的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什么部门确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机关有: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同级人民政府。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农村士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士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士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发士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由双方签订合同创造,这是基于法律行为; 2、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主要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 4、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民可以不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他人
农民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他人,但该土地的用途一般不得改变。我国法律规定,农民对于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可以自主决定进行流转,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出租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一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我国法律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按件收费指导标准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5000元至50000元幅度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二)按标的比例收费指导标准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起收费。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一9%;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一8%;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一7%;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6%;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一5%;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一4%;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一2%。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反诉的,反诉部分的代理费依照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30%收费。上述收费标准是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和非诉讼调解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在本标准20%一30%范围内给予下浮优惠。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问题:我是一个果农承包土地种植果树由于连续三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我今年欠地租没法及时给付,和村里协商晚交未达成,后村里把我上百亩果园转租给别人并且把五年处在胜果期桃树近万棵毁坏掉了,现在村里还找我要租金,虽然我违约在先有一定过错,但村里这样行为我还能让村里索赔。
可以委托我们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您的最大合法权益,争取合理的赔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承包土地转租,怎么转
农村承包土地转租应当注意:1、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2、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3、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4、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第四十条第一款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父亲去世之后,农村的土地我爷爷不愿意给我妈妈承包给别人,自己私自占有,这种情况能夺回来吗
能够协议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无法达成协议,你可以以分居已经超过二年为由起诉离婚。 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现在将两种途径分别做下介绍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寸免冠照片,去结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还是比较快的。 二、诉讼离婚,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方又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的话法院是有可能不判离婚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起诉方要想尽快办理离婚就应当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取证,以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解决途径都有什么?
【法律分析】1.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2.仲裁: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申请仲裁;3.起诉: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四种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遇到的纠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归谁
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其中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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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律师
2024-05-13 15:23:30
你好!如果还没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那只能做遗嘱了。
问题:我的房子是拆迁房,想把房子过给我儿子,请问怎么办?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13 14:23:01
您是遇到了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了是吗
问题: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1 19:04:54
你好,什么原因拆迁的?00
问题:拆迁17年至今没有安置,拆迁协议上写的房屋安置。过渡费每年正常支付。想问一下,法律诉讼有效还有多久?
钱威律师
2024-05-10 23:39:1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宅基地转让?
王玉鑫律师
2024-05-10 22:18:52
您好,不能买卖,可以转让,
问题:农村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07:19:51
没有集体户口,怎么都是不合法的
问题:我想在别的村买宅基地怎样才能合法?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2024-05-09 22:10:44
您好,户口在吗?稍后给您去电沟通
问题:娘家房子拆迁闺女有分吗?
王思佳律师
2024-05-09 18:16:45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家里土地被政府征收使用,作为农民有哪些合理要求?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8:21:49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期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您可以约定到期后自动续租一些条件,此外,土地性质能否转变应关注一下,否则造成违法建造,风险较大。
问题: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仓库租期30年,租期合法吗?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08 20:10:01
请具体描述你的问题以及诉求
问题:我们农村建设的农贸市场土地性质违建?
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1 19:04:54
你好,什么原因拆迁的?00
问题:拆迁17年至今没有安置,拆迁协议上写的房屋安置。过渡费每年正常支付。想问一下,法律诉讼有效还有多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2024-05-09 22:10:44
您好,户口在吗?稍后给您去电沟通
问题:娘家房子拆迁闺女有分吗?
王思佳律师
2024-05-09 18:16:45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家里土地被政府征收使用,作为农民有哪些合理要求?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8:21:49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期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您可以约定到期后自动续租一些条件,此外,土地性质能否转变应关注一下,否则造成违法建造,风险较大。
问题: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仓库租期30年,租期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5-10 23:39:1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宅基地转让?
刘阳律师
2024-05-13 15:23:30
你好!如果还没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那只能做遗嘱了。
问题:我的房子是拆迁房,想把房子过给我儿子,请问怎么办?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13 14:23:01
您是遇到了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了是吗
问题: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王玉鑫律师
2024-05-10 22:18:52
您好,不能买卖,可以转让,
问题:农村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07:19:51
没有集体户口,怎么都是不合法的
问题:我想在别的村买宅基地怎样才能合法?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08 20:10:01
请具体描述你的问题以及诉求
问题:我们农村建设的农贸市场土地性质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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