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上约定的
工资发放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按月支付”的原则。若超过时间未发放的,即属于
拖欠工资,为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
证据。 或者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
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
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
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