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应发
工资。包括扣除保险和
公积金之前的数额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