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在我国继承的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时,而根据《继承法》第25条、《继承法意见》第49、51条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有权以明示的方式做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不做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一经放弃,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被继承人尚在世,继承不开始。
继承开始之前放弃财产继承权不发生效力。
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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