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关于
结婚证一方在一方丢失怎么办 的规定,申请登记
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 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
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
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
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
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
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你们只要有一本结婚证就可以离婚 ,办理
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
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