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公司设立专题 > 公司设立人原始股东的义务

公司设立人原始股东的义务

公司设立人原始股东的义务
在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人投入到创业中,而开公司是很多创业者的首选。开公司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设立流程,这可以让创业者取得一步先机,创立了公司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024-02-22 12:56:24 已帮助301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原始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第一批花钱投资该公司的往往被称为原始股东,既然被当做是原始股东,肯定跟其他股东不一样。


原始股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股,一种是优先股。而一般企业为了鼓励员工,给员工的股权大多属于优先股。优先股并没有投票权,只享受公司分红。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规定了新股认购优先权制度,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但是,《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股东优先认购权规定却比较模糊,只在第133条规定,(股份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事项作出决议。有学者由此推断《公司法》肯定了股份公司股东具有新股认购优先权,不过,该条文只要求股东大会在公司发行新股时考虑“向原有股东发行”,并没有直接强制规定股东大会必须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因此,股份公司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在法律上还不是很明确。


原始股东除了具有相应的权利外,也有一定的义务,建议在当股东的时候可以先去了解清楚,避免给自己带来相应的麻烦。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