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
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
2、房屋质量没保障
因为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对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隐秘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都不会体现。因此,即便进行了现场查勘,也会存在相应的质量瑕疵风险。
抵押的财产不会无缘无故的就被法院给拍卖,发生这种情况都是在抵押期满之后当事人还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既然当初的债务债权关系就是以抵押物作担保的,那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物的拍卖款自然就具有优先受偿权。再没有还完债务之前,当事人自己无权处置拍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