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亲去世,母亲房产份额首先按照母亲
遗嘱继承。
遗嘱指定的
继承人可以带着母亲遗嘱或者遗赠书,母亲的
死亡证明,母亲的户口本,继承人自己的
身份证,母亲的
房产证等资料,本人亲自去房产局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母亲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母亲
法定继承人继承。母亲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母亲的父母,母亲的配偶,母亲的子女。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去公证处做
房屋继承公证。继承人可以带着母亲死亡证明,户口本。所有继承人与母亲关系证明,各自的身份证。母亲所在的房屋的房产证等证明。继承人可以协商母亲房产份额怎样继承方法,由公证处出证明。继承人可以带着公证书,各自的身份证,母亲的户口本,母亲的房产证,去房产局办理
房产过户登记。如果母亲的继承人不能协商解决母亲房产份额问题,母亲的继承人可以去法院提起
诉讼解决母亲
房产继承问题。最后带着生效的
法院判决书去房产局解决母亲房产份额继承问题。【2】根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4】根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