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与
劳动合同的相同点: 就确立
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相通的,可以这样认为,就业协议的实质就是准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们的相通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合同的性质一致。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这类劳动者,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劳动者,在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从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致的。 (2)主体的意思表达一致。签订就业协议的双方在表达主观愿望,意思表示真实、无强制胁迫方面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
签订劳动合同而双方的主观意思表达所处的状态完全一致。 (3)法律依据一致。由于就业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协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录用、接收之后,要有见习期(或
试用期),最低劳动年限的规定,这与劳动合同的要求相一致,因此就业协议应当遵循《
劳动法》中劳动合同等有关规定,发生争议纠纷,应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