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该通知中曾明确规定
继承房产、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
遗嘱、接受赠与房产、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等四种情形必须进行公证。而该通知的废止表明上述四种情形将不再进行强制性公证,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终于可以不用公证了,即
上海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最低200元,按房产评估价值2%收费,公证费也可以省下来不少。 以上是关于房产继承公证废止上海相关回答!